为贯彻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2008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通知”的精神,切实为广大用人单位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大中专技校生就业工作的开展,让政府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政策惠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市劳动保障局将于2008年8月18日-9月18日以“职业生涯起步,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08年汕头市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招聘活动,免费为本市企业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为使招聘月活动能够成功的举办,我们诚邀对大中专技校生有需求和招聘高技能人才的用人单位踊跃参加,我们将以优质服务确保招聘月活动的成功举办!
服务月名称:2008年汕头市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时   间:2008年8月18日 — 9月18日
  地   点:汕头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嵩山路213号金桂园)
  主办单位: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汕头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汕头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
一、服务月活动方式:采取专场招聘与常设型招聘会相结合、网上招聘会、远程视频招聘会同步进行的方式。
二、活动安排
    1、 专场招聘会3场。
        (分别为8月18日、8月25日、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常设型招聘会4场。
        (分别为8月21日、8月28日、9月4日、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网上招聘会一个月。
    4、远程视频招聘会2场。
三、开展四项配套服务。
    1、现场开展职业指导、设立专门服务窗口。
    2、现场开设培训登记、职业技能鉴定咨询。
    3、现场开展做好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宣传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
    4、现场举办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发放有关资料。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招聘单位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提交复印件,登陆汕头人力资源网(http://www.sthr.com.cn)下载相关表格进行填写,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招聘登记手续,确定参加招聘会的时间、场次。
    2、招聘人员时,请提供适合大中专技校生特点的就业岗位,每单位限2人参加,提供一桌二椅。
    3、招聘单位办理完登记手续后,本中心将把贵单位的招聘信息预先在汕头人力资源网上发布。
    4、统一制作招聘广告,收取工本费10元/张。每场招聘会须提前10分钟到市场部签到,逾期或当天迟到30分钟的,本中心不再保留摊位。
    5、为便于掌握当天的招聘情况,招聘会结束后,请招聘代表务必在集市反馈表上填写当天的招聘情况,需要委托职业介绍中心服务的,请注明委托代招。
    6、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时,不得有性别、户籍、身高、年龄等就业歧视行为,同时,必须明确告知工作内容、地点、职业危害、薪酬福利、社保等情况。招聘单位应本着诚实的态度,实事求是地介绍本单位情况,若发现招聘内容与现行法律相抵触,责令其改正并有权责令其退场。
五、联系电话:88730628、86310991、88731113、88730638      传  真:88730628
 
 
汕头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008年7月30日